本文目录一览:
- 1 、国际货运国际货运中的关系各方
- 2、仓储物流货运遇到损失时如何维权
- 3、什么是承运人?
国际货运国际货运中的关系各方
货运代理(FREIGHT FORWARDER)则是货主的重要伙伴 ,他们处理报关、交接 、仓储等复杂操作,包括订舱揽货、货物装卸、报关 、转运和理货等多方面业务 。 咨询代理(CONSULTATIVEAGENT)则专注于提供国际贸易运输的咨询、情报、资料等服务,为委托人提供信息和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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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CARRIER)是指专门经营水上,铁路 ,公路,航空等客货运输业务的交通运输部门,如轮船公司 ,铁路或公路运输公司,航空公司等;为社会提供运输服务。 货主(CARGO OWNER)是指专门经营进出口商品业务的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
在实际操作中,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与船公司及货物买卖者之间的关系是多方面的 。除了上述提到的服务关系 ,还涉及信息共享 、市场开拓、风险共担等。这些合作关系不仅有助于提高整个物流链条的效率,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风险,保障各方的利益。
无船承运人与托运人是承托关系 ,与收货人是提单签发人与持有人的关系 。 托运人订舱时, 无船承运人根据自己的运价本向托运人报价, 以托运人的身份向船公司洽订舱位 , 安排货物的运输。 待货物装船后, 收到船公司签发的海运提单的同时, 无船承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给托运人。
国际货运中,一个立方(即立方米)的重量计算方式通常与货物实际重量、货物所占容积有关 。为了平衡货物实际重量与货物所占容积的关系 ,航空公司通常采用实重量与体积重择大计费的原则。
仓储物流货运遇到损失时如何维权
1 、仓储物流货运遇到损失时的维权方法: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灭失毁损的责任归属 我国合同法第311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包括: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之前 ,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停止运输、退货 、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对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
3、首先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或快递单号)及有效证件到当地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如对当地快递点索赔结果不满意,可联系快递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处理。如对快递公司索赔结果不满意 ,或者快递公司无法按照事先约定赔偿的情况,可以请求司法介入 。关于索赔标准,各快递公司均有规定 ,按照寄件时约定的赔偿条款进行索赔即可。
什么是承运人?
1、“承运人 ”,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 ,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
2 、法律分析: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 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
3、法律分析: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规定了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承运人的义务就是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 ,并有权收取运费 。
4、法律分析: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区别在于:承运人就是实际运送货物的人,托运人是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人。
5 、承运人就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在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一般说来主要是保证所运输的货物按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
标签: 物流货运承运人